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X-****P***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肺功能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所属 行业 |
A0注册后查看3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肺功能测试系统 | 2(套) | 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是 | 工业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被授权人签署投标文件的,还须提供被授权人****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交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落实的采购政策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惠财采购函〔****〕**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等。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
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
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8月**日至****年8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otenders.cn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9月5日9点**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年9月5日9点**分(北京时间)。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5.开标评标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otenders.cn。
3.相关公告在媒介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报名的项目公告,投标人再进行网上报名并申请缴费(领取招标文件费),成功缴费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即为报名成功。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及操作流程,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看投标人操作指南。
4.不到现场的投标人,开标时,自行登录中易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看投标人操作指南,因自身操作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没有参与线上开标,没有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进行签到、解密、确认开标一览表等操作,后果自负。
5.投标人签到时间:****年9月5日9点**分至****年9月5日9点**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年9月5日9点**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 址:惠州市鹅岭北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2注册后查看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号悦洲广场7楼B座***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7注册后查看9
3.交易平台: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
邮编:5注册后查看1
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cotenders.cn/PublicServer2.0/public/tradeDetail/tradeDetail.html?id=**a7a8b2c9注册后查看8b***fbeb6注册后查看7&type=latest&announcementType=&businessType=1(中易电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