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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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注册后查看1
项目名称:珠海市全面推进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专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5年3月18日
二、答疑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探测器应取得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并附带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注: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我方有以下疑问:
****年3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年第9号公告决定对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年**月发布了关于开展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年**月1日起,各分包CCC指定检验机构可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CNCA-C**-**:****)、《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火灾报警产品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CCCF-CCC-Ⅱ(C/0)和认证依据标准的有关要求,开展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的型式试验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迅速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截至目前,我公司已完成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转换工作。目前,我司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所取得的证书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按照规定,在获得CCC证书的同时,原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已完成注销。
基于上述情况,我司存在以下疑问:鉴于国家政策的变化以及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管理要求,此处投标中,我司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能否代替《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用于满足本次招标文件中关于“探测器应取得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的资格要求。
答:可以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替代,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三)技术要求/★1.4 探测器具有数据远传功能(4G或NB方式),具有独立的系统监控平台,具有微信小软件或 APP数据信息推送小软件,便于检测数据的实时性和有效性。按照招标人规定的通信协议接入指定系统监控平台,并通过平台发送短信或电话告知检测数据。”,我方有以下疑问:由于4G和NB两种通讯方式在通讯卡费用及远传模组成本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且这些费用将直接影响投标报价。故请贵方明确确认探测器数据通讯方式为4G还是NB方式,以便我方准确核算成本并编制合理的投标文件。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三、其他补充事项
如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公告)未答疑澄清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公告)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6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兴柠街**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郑耿林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号洲山大厦9楼
***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