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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广东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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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永人民医院智能麻醉系统、中央监护系统、麻醉输注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AZXDL-****-0注册后查看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福永人民医院智能麻醉系统、中央监护系统、麻醉输注工作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年6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三节技术要求说明中增加第4项要求:“投标人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三节技术要求第3.1.**条款、第3.2.**条款、第3.2.**条款、第3.2.**条款、第3.3.9条款’内容时,需满足:‘投标时需提供产品彩页或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或对应参数的功能截图扫描件,并将对应参数在证明材料中进行标注,原件备查。如提供检验检测报告需同时满足:①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如检验检测报告中明确备注说明相关检验检测项不在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许可(认定)范围内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佐证材料不能满足招标参数要求或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相应条款视为负偏离或负偏差”。
其他事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已做更正,请各投标人根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编制并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