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食品袋、生活垃圾袋、利器盒及医疗垃圾袋采购项目采购包2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变更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3注册后查看6-*** | ||
采购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注册后查看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3注册后查看6-*** | ||
附件: | |||
附件1 | 关于重新组织广州医科大学![]()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C**-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食品袋、生活垃圾袋、利器盒及医疗垃圾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利器盒、医疗垃圾袋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谈判小组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对本项目采购包2(利器盒、医疗垃圾袋采购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2(利器盒、医疗垃圾袋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谈判小组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
原公告的合同包2(利器盒、医疗垃圾袋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食品袋、生活垃圾袋采购项目):
合同包2(利器盒、医疗垃圾袋采购项目):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号
联系方式:****-3注册后查看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号
联系方式:****-3注册后查看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3注册后查看6-***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