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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港口路(橹尾撬大桥段)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港口路(橹尾撬大桥段)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公示标题 港口路(橹尾撬大桥段)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施工监理定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27 10:35:19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2-30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 2024-12-28 00:00:00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109-440605-04-01-341219

投资项目名称

港口路(橹尾撬大桥段)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港口路(橹尾撬大桥段)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港口路(橹尾撬大桥段)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公示名称

港口路(橹尾撬大桥段)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施工监理定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12.26

评标情况

推荐以下单位为定标候选人:

序号

定标候选人名称

综合得分

1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96.74

2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5.15

3

三信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89.75

4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88.69

5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6.34

定标候选人1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656952.94元

质量承诺

接受招标公告的内容

工期(交货期)

126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陈传刊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44029608)

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投标单位业绩要求

定标候选人2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672958.44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126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雪莹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44036821)

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投标单位业绩要求

定标候选人3

三信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657025.70元

质量承诺

接受招标公告的内容

工期(交货期)

126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刘天勇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51006645)

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投标单位业绩要求

定标候选人4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664228.17元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126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程嘉秋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44045837)

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投标单位业绩要求

定标候选人5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666410.74元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126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曾富强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44015697)

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投标单位业绩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科创大道12号三山科创中心7座6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黎工

联系电话

注册后查看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注册后查看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5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8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1、项目编号:A02-440605-2024-0034-01-01

2、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定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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